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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迎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迎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沧政办字〔2008〕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沧州市迎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沧州市迎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做好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和树立沧州食品的良好形象,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迎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办字〔2008〕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4月25日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迎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关于奥运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食品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确保我市供应奥运食品100%安全达标,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妥善处理,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环节:主要是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畜禽屠宰、食品进口等六个环节。

  重点整治区域:主要是涉奥餐饮接待单位,重点旅游景点景区和交通干线沿线的小食杂店、小屠宰点、小摊点、小餐馆、小作坊,农产品集中产区、食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等。

  重点整治产品:主要是纳入奥运食品供应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供应北京的肉、蛋、奶、蔬菜、果品、水产品等重要生产基地及粮食、豆制品、调味品、饮料、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糕点、糖果、方便食品等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我市知名地方特色食品等。

  三、整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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