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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沧州市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全力做好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确保奥运赛事期间食品安全,市政府决定从4月25日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迎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另见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立即行动,抓好落实。特别是对于涉奥企业必须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凡是产品供应到奥运会举办地的企业,逐一建立详细档案,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并派驻驻厂监督员,对企业进行全过程监督。全力开展“迎奥运,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奥运赛场周边和游客集中场所为重点,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以奥运会期间消费集中的食品为重点,集中开展食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让中外消费者奥运会期间能品尝到更多、更好、更放心的沧州特色食品,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问题。

  (七)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十一”、“中秋”、“元旦”和“春节”等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无QS标志等食品,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各级政府要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突出重点,量化指标,狠抓落实。

  2.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严格把关、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要结合本系统实际,细化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定期会商、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要列入“黑名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二)完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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