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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沧州市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沧州市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政办字〔2008〕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沧州市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2008年沧州市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精神,推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按照2008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前奥运安保工作形势,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有效解决影响我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市在奥运会期间不发生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一)工作重点

  以严厉打击使用违禁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解决农药等有害物质残留超标问题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和规范小作坊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以严厉打击购进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以严厉打击购进、使用、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原料、违规从事餐饮加工行为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卫生水平;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销售注水肉、病害肉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猪肉等肉品质量安全水平;以突出抓好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为重点,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预期目标

  1.深入开展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的治理。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大力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全市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达到96%以上,基本解决使用禁(限)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畜禽、水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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