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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奥运安全供电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奥运安全供电的通知
(沧政办字〔2008〕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工作协作机制,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有效地保证了电网的安全运行,为沧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和谐沧州提供了有力的电力保障。但是,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电力需求不断增长的同时,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植树、违章建筑、违章施工作业等隐患依然存在,对电网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造成了很大威胁。随着北京奥运会开幕时间的临近,为确保奥运安全供电,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奥运安全供电的通知》(冀发改工电〔2008〕759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以“平安奥运”为中心,以清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确保奥运安全供电为重点,认真摸排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存在的各种隐患,集中进行治理,保证不发生因电力设施隐患造成影响奥运安全供电的问题。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7月9日至7月15日)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市工促局、发改委、安监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参加的沧州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赵国权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朱春燕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纯忠 市工业经济促进局、中小企业局局长

  安彦斌 沧州供电公司经理

  成 员: 
  张殿琦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重点办副主任

  谢 勇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沈广松 市建设局调研员

  刘建湘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时长增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国权 沧州供电公司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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