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巩固创卫成果百日整治活动的通知
(市城管发〔2008〕79号)
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局属各支队、机关各处室:
今年四月,我市顺利通过了国家爱卫办的考核验收,实现了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目标。然而,创卫成功后,一些地区和路段的市容大环境状况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回潮和反弹,严重影响了市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为了巩固和深化来之不易的创卫成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卫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城管执法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巩固创卫成果百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从2008年6月18日起至9月30日止。
二、整治任务和重点工作
本次活动的整治任务是:清理取缔人行道违章停车和流动商贩、擦鞋摊点、散发传单、摆摊卖艺、废旧收购等非法占道经营及其它出店经营现象;依法处罚违规清运、抛洒、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现象;规范人行道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场及清洗场(点)的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纠正在建筑物、构筑物、地面以及电线杆等处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行为。
重点是:清理取缔各类占道(出店)经营、占道作业、占道堆放;整治机动车辆非法占用人行道;严查各建筑工地、待建工地建筑渣土清运车辆违规拉运建筑渣土等行为,维护城市环境的整洁有序。
三、活动组织和阶段划分
巩固创卫成果百日整治活动由市局统一安排,各区局、分局、支队根据各自职能和执法区域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实施。活动期间,各单位集中整治行动每周不得少于1次。市局也将根据各单位整治情况组织全系统集中整治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一阶段:整治准备阶段(6月3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整治动员,调查了解重点位置,明确重点整治任务,研究制定各自整治方案和措施。
第二阶段:整治实施阶段(7月1日-9月20日)。依据本通知和市城管发〔2008〕56号文件明确的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整治。
第三阶段:整治提升阶段(9月21日-9月30日)。立足于建立健全创卫长效机制,拾遗补缺,保持城市环境的整洁有序。
四、检查考评和整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