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测评工作的通知
(市城管发〔2008〕78号)
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局属各支队、机关各处室: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市“四城同创”目标的重要一项,省文明委近期将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考核测评。根据《西安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迎接测评有关工作安排》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现就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西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任务分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主要承担的任务是:
(一)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测评标准序号Ⅲ-49-1);
(二)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测评标准序号Ⅲ-71-1);
(三)无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测评标准序号Ⅲ-71-2);
(四)无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测评标准序号Ⅲ-71-3);
(五)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测评标准序号Ⅲ-71-4)。
五项任务均为实地考察项目,其主要测评方法是:实地考察组随机从主要广场、主要商业大街、火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中抽查2处测评第一项标准。2处均符合标准为符合。随机从主要大街、火车站广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广场、集贸市场、商业街等处抽查3处测评第二项至第五项标准。3处均符合标准为A;2处符合标准为B;3处均不符合标准为C。
二、责任分工
按照市、区城管执法工作职责,乱设户外广告、公共场所损坏花草树木不文明行为项目,由市执法局督查一处牵头,局属各支队和市局各分局负责落实;
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违章搭建现象、违章占道经营现象、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单位铭牌等不文明行为项目,由市执法局督查二处牵头,各区执法局、市局各执法分局负责落实,公安城管支队配合。
三、整治重点和方法
七月初,省文明委考核组将来我市进行考核测评,时间非常紧迫,为了保证上述五项任务全面达标,从现在起,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要全体动员,集中整治,务求百分之百达标。
整治的重点区域:主要大街、主要广场、主要商业大街、火车站广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广场、集贸市场、商业街等。
整治的方法:市、区执法局、市局各执法分局要按照责任分工和整治的重点区域,对辖区进行一次全面普查,边查边整。凡发现有违章搭建现象、违章占道经营现象、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单位铭牌等不达标的现象,由各区执法局、市局各执法分局于6月底前集中整治到位。凡发现乱设户外广告、公共场所损坏花草树木等不达标的现象,由市局各执法分局、局属各支队于6月底前集中整治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巡查,巩固已经取得的整治成果,防止回潮现象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