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 “和谐城管风采”文艺汇演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城管发〔2008〕84号)
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局属各支队、机关各处室: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谐城管风采”文艺汇演实施方案》已经2008年7月18日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和谐城管风采”文艺汇演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和谐城管风采”文艺汇演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丰富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工作人员文化生活,展现城管执法系统广大执法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在2008年9月25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成立三周年之际举行“和谐城管风采”大型文艺汇演。为保证此项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本次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和谐城管风采”文艺汇演活动,利用自编自导自演的文艺节目形式,大力弘扬城管执法行业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良好道德风尚,歌颂城管执法工作者感人事迹,激发全市城管执法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争取全社会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主办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三、参加单位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高新、曲江、经开、浐灞、航天执法分局,市公安城管支队。各参加单位缴纳参演费10000元,于8月5日前交市执法局计财处。
四、活动时间
2008年7月---9月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筹备阶段(7月1日---8月29日):市、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公安城管支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坚持“反映行业文化、反映精神风貌、反映感人事迹”的原则,创作一批反映三年来全市城管执法行业文化,展现城管执法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高尚情操的艺术作品。作品形式不限、内容丰富多样。各单位准备2-3个节目,认真进行排练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