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六安市土地勘测站等单位取得测绘资质的通知
(皖国土资函〔2008〕875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等的规定,我厅受理了六安市土地勘测站等18家单位关于测绘资质的申请。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准以下2家单位为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并颁发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
1、六安市土地勘测站。
2、铜陵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批准以下5家单位为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并颁发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
1、安徽建地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2、六安市金安区土地勘测服务站。
3、石台县土地开发中心。
4、安徽友诚测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阜阳开发区明和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
三、批准以下10家单位为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并颁发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
1、枞阳县建筑规划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