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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现场立即停止施工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现场立即停止施工的紧急通知
(厅应指办[2008]2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2日14时28分,我省发生地震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紧急部署。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经省建设厅抗震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下:

  一、全省所有建筑施工现场立即停止施工,待地震监测部门发出安全信息后,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合格方可复工。停工期间,各地要做好巡查、监控工作,妥善安排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不得滞留在现场临设内。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关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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