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7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琼建办[2008]8号)
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报送2007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质函[2008]3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07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及2008年季报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地填报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建设部修改后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的格式和要求上报统计报表。建勘设1表至5表为年度统计报表,用“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并进行填报,通过网络上报或生成数据盘。没有购买“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企业,可直接填写建勘设1表至5表进行填报。
二、非独立法人的设计分院只报送年报(纸质)材料(勘设1表至5表),不需要通过“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网络上报。
三、建勘设6表为季度统计,请持有甲级和乙级勘察设计证书的企业,应于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直接上报,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四、由于新资质标准中行业名称和报表制度有效期等内容发生了变化,各企业可以通过“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中系统功能下的--“在线升级”,进行软件升级,具体升级方法:
1、在线升级
企业软件是“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EIV4.0或者EIV4.1版本的企业(即含有身份锁版本),只需直接运行系统功能--在线升级,按照“在线升级”的提示,即可完成软件报表模块的升级。
2、下载升级包
如果企业软件是“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EIV4.0以下版本的企业,可以通过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ir.com.cn)下载升级软件包,然后运行该软件即可以将统计报表模块进行升级。
五、各企业在统计年报数据上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拨打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10-88018812、88018813、88018266、8801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