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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五)确定教学队伍。工地业余学校要以公司分管经理、项目经理、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技能水平较高的工长、队长为主授课,同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的专家授课。

  (六)建立培训档案。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加强工人听课考勤管理;要作好培训记录,包括授课时间、听课人员、授课内容与教师、工人反馈意见等;要建立详细完整的教学档案,包括业余学校管理人员设置情况、管理制度、教学计划、师资情况、课程表、教材、受教育工人花名册、工人教育档案、考试试卷等。

  (七)要做好农民工的技能岗位鉴定工作。各承包企业要掌握建筑工地农民工持证情况,对无证农民工要经过培训后,对其进行技能鉴定,达到合格标准的应给予办理技能岗位证书。

  三、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

  (一)建设单位要积极支持工地业余学校的设立和运行,为业余学校提供有利条件。

  (二)总承包单位负责对业余学校实施统一组织管理,负责提供业余学校运行所必备的硬件设施,编制教学计划,调配师资力量。项目经理作为业余学校的总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并积极做好与主管部门的配合。

  (三)监理单位要积极支持工地业余学校的创建工作,督促总承包单位认真落实教学计划,保证工地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各分包单位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做好听课人员的组织和安排,并进行考勤管理,保证工人能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参加培训。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及时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大监管力度,保证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凡不按照规定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或不认真组织办校的工地,不得参加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和优质工程评选,企业和项目经理各记一次不良行为记录。一年之内有两次不良行为记录的,半年之内不得参加工程投标。

  (三)今年将组织全省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现场会和农民工业余学校评比活动,对获奖企业及项目部给予通报表彰,获奖情况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四)各市、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在本通知下发10日内,将成立的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报省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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