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厅转发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湘交安〔2008〕310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全民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知识推动我省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七部委(厅、局)《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湘安监综[2008]8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交通系统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省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制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落实专项活动经费,确保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二、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发展”的要求,结合“隐患治理年”活动,突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要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和职工家属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各级干部和全社会成员的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三、各单位要在活动中突出交通行业的特点,按照省厅今年的工作部署,围绕“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到全年的总体工作部署中,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开展各项安全整治活动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切实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统一执法监督,强化对道路运输源头的“三关一监督”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三违”,整治隐患,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减少较大事故,降低一般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今年我省交通系统的安全管理目标。
四、各单位要在当地政府和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万里行--隐患治理专题行”暨“安全生产三湘行”各项活动。特别是“万里行”暨“三湘行”经过的长沙、湘潭、娄底、怀化四市交通局和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和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