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监管得到明显加强,交通系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显著减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措施
交通系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工作由各市州交通局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省厅及省地方海事局、公路运输管理局、厅质监站及高速公路管理局、公路管理局负责对所监管行业(系统)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1、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部署,从机构、人员、经费上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2、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安监、农业、国土、法院等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集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3、厅直各有关行业监管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订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抓好所监管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制订全省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违法营运、乱班乱线、争客抢客、站内超载以及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和站场营运秩序整顿工作指导意见;厅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负责制订打击交通基本建设建筑领域非法违法设计、施工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公路管理局负责制订本系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回头看”专项行动指导意见;厅直其他单位也要根据实际制订本单位、本系统的专项行动工作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集中整治非客运船只非法载客工作指导意见》省厅已另文印发。
4、省厅将由厅领导带队组成督查组对全省此次专项行动进行抽查。同时,厅直各行业管理机构要抽调专门人员,由局(站)领导带队对全省“打非”和“回头看”活动进行全面的督查。督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0月25日到11月10日,主要督查各地部署、组织实施工作情况;
第二阶段,从11月15日到11月25日,主要督查了解各地的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是贯彻落实周强省长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四季度全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各单位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亲临一线督查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