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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中共重庆市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委等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中共重庆市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委、重庆市总工会、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渝新发〔2008〕14号)


各区县(自治县)纪委、宣传部、“两新”工委、总工会、中小企业局、北部新区“两新”党委,市工商联直属会员企业党委,市律师协会党委,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进一步扩大廉政文化建设的覆盖面,切实加强“两新”组织廉洁文化建设,促进“两新”组织在诚信廉洁的环境中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新经济新社会组织中(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廉政文化建设写入党的代表大会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讲话提出,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已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列入了2008年工作要点。这表明党中央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并提上了重要位置。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在国有企业中认真组织开展了“廉洁文化进企业”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推动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两新”组织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组织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趋势。及时把“廉洁文化进企业”活动延伸到“两新”组织中去,在全市“两新”组织中认真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活动,大力营造思廉、倡廉、助廉的文化氛围,对推动“两新”组织进一步优化内部环境、增强发展动力、促进健康发展;对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进一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弘扬社会公平正义;对进一步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推动把我市加快建成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两新”组织廉洁文化建设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廉洁从业”为主题,以提升“两新”组织的文化内涵和品质为载体,以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广大从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尊廉崇廉社会责任感为重点,以提高廉洁素质、营造廉洁氛围、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以积极开展切合实际、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抓手,努力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民主法制建设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与党的优良传统和时代精神相统一的具有特色的“两新”组织廉洁文化。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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