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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渝中小企[2008]149号)


各区县中小企业局:
  2008年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确保安全。各区县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从保障全市经济稳定发展、社会和谐的全局,从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确保国庆期间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各级行政一把手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国庆营造平安祥和的安全环境。
  二、精心安排,抓细抓实。按照全市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各地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工作部门要督促辖区内企业从开展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确定整改人员、限定整改时间等方面入手,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当地安全监管部门认真组织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开展好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切实抓好隐患的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三、落实责任,抓好重点。各地在抓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国庆期间,督促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强化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的值班责任,并按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要求,强化对煤矿、化工、烟花爆竹、冶金、建筑、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要停产整顿,合格后才能生产。
  四、完善预案,认真演练。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确保实现“万无一失”。各地要对现有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修改、补充,建立、完善辖区内危险、重点生产企业的资料档案,组织相关企业、人员按照所制订的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开展一次应急预案的演习,做到人员业务熟、指挥协调通、预演效果好,保证应急救援队伍在关键时候能发挥重要作用。
  请各区县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局,并将整个的工作总结于2008年10月25日前传真至市局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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