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经过一届政府的努力,建成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成为中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创新型人才高地、创新型企业高地、创新型产业高地;合肥、芜湖、蚌埠市率先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实施六大创新工程,培育战略性创新产业
(一)创新型产业升级工程
1、千方百计培育新兴产业群。重点抓好一批事关全局的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打造有特色的产业基地,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公共安全、文化创意等领域,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集聚国内外创新要素,形成一批极具增长潜力的新兴产业群。
2、加速提升支柱产业创新水平。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工艺水平、产品质量,争创名牌产品。重点围绕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煤化工和精细化工、家用电器、农产品精深加工、文化、旅游等,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高综合效益。
3、着力完善创新产业体系。围绕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链中的薄弱环节,制定专项扶持政策,组织定向招商活动,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和物流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科普产业,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承接能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
(二)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
1、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大量涌现。建立创业绿色通道,支持留学回国人员、科研人员、高校师生以技术、专利等作价创办科技型企业或科技中介机构。完善创业服务中心、软件产业园、大学科技园、创新咨询中心等孵化器的功能,建设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行业共性创业平台。实行科技型企业创业零收费。根据企业不同特点和阶段,给予经费资助和创业扶持。加大对发展势头好、前景广的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促其做强做大,逐步发展成新兴产业群。
2、提升大中型企业创新能力。在重点产业领域,依托骨干企业新建一批省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并争取提升为国家级。提高企业对创新资源的市场配置能力。通过政府资助等方式,争取8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技术中心。
3、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品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的品牌建设和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品牌出口商品,以及牵头制定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企业、科研院所,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