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地税系统基层单位开展“双述双评”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苏州地税函〔2008〕166号)
各市、吴中、相城地税局,市区各税务分局:
现将《关于在全市地税系统基层单位开展“双述双评”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在全市地税系统基层单位开展
“双述双评”活动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源头防范工作,深入推进全市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作风建设,根据省局要求,市局决定在全系统基层单位开展以勤廉双述、内外双评为主要内容的“双述双评”活动,现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双述双评”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快“三个一流”进程为目标,以执法为民、服务社会为主题,以“纠风促廉”加强对基层一线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为着力点,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依法治税、科学管理、优质服务、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地税干部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廉洁从税,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树立地税部门新形象。
二、“双述双评”的对象
各市、吴中、相城地税局所辖分局(不含稽查局)以及苏州市区各税务分局所属管理科、税务所的负责人和税收管理员。
三、“双述双评”的组织领导
“双述双评”工作在各单位党组和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与行风作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年度总结考核工作有机结合,统筹部署安排,由各市、吴中、相城地税局所辖分局以及苏州市区各税务分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纪检监察、人教或人秘部门派员参加“双述双评”大会,并组织民主测评。
四、“双述双评”的主要内容
(一)述职方面
分局(科、所)负责人主要报告单位和个人: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决议和各项税收政策规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完成年度税收工作任务的情况;
2.加强税法新政宣传,落实纳税服务措施,依法公开办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