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地税系统关于做好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 员:陈金方 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孟咸华 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钱官荣 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振华 市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王泽雷 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工作处和机关党委,负责对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三、职责分工
  按照《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的要求和我局的实际情况,文明创建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文明创建办公室和各工作组的职责分工如下:
  1.文明创建办公室
  工作职责:
  (1)统筹安排全系统的文明创建工作,并负责协调各创建工作组的工作;
  (2)组织营造创建氛围,积极优化创建环境;
  (3)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责任部门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4)做好创建工作的信息上报、宣传报道和有关台帐资料的汇集整理工作。
  牵头部门:基层工作处、机关党委
  相关部门:办公室、工会、团工委
  2.队伍建设工作组
  工作职责:
  (1)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作风建设;
  (2)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全员文明素质;
  (3)负责完成《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基本指标中“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所对应测评项目内的相关指标任务。
  牵头部门:人事处、监察室
  相关部门:基层处、机关党委
  3.行政管理工作组
  工作职责:
  (1)行政管理规范有序;
  (2)办公环境整洁优美。
  牵头部门: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
  相关部门:计划财务处
  4.纳税服务工作组
  工作职责:
  (1)整合现有纳税服务资源,优化纳税服务;
  (2)负责完成《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基本指标中“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和“信用体系建设”所对应测评项目内的相关指标任务。
  牵头部门:征管处、办公室(纳税人服务中心)
  相关部门:信息管理处
  5.税收执法工作组
  工作职责:
  (1)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税务稽查;
  (2)负责完成《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基本指标中“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所对应测评项目内的相关指标任务。
  牵头部门:法规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