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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大气污染控制力度,确保全市大气污染物主要指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奥帆赛期间力争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四)依法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力度。首先,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开展《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活动;其次,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黄绿色)制度管理,奥帆赛期间,禁止污染较重的(黄色标志)机动车上路行驶;第三,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与强制维修,严查并整治冒黑烟机动车。
  (五)依法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监管,严防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城市环境安全。
  二、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环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普法办《关于印发“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标准的通知》和我局《关于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要把学习宣传宪法的活动贯穿于“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始终。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国家根本大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促进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的形成。
  (二)加强对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宣传。2008年重点宣传《劳动法》、《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为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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