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意见

  (三)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对鼓励发展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产业基地、公共平台、产学研项目建设和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化等加大扶持力度。以企业为主体,完善中小企业行业担保机制,为中小型现代信息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完善风险投资机制,鼓励、支持国内外风险投资基金投向现代信息服务业。风险投资公司投资现代信息服务业的项目或产品,在惠州市累计投资额超过其公司注册资本60%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不到60%的,按其投资额占其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享受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大力支持现代信息服务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
  九、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海外人才,落实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政策待遇。对现代信息服务企业引进外国专家、留学人员或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级财政、人事部门要在立项、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倾斜。加强有针对性的人才培训工作,对面向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项目和专业能力水平认证项目,可给予适当补贴。支持现代信息服务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联合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开展人才培训工作。制定引进信息技术知名企业的优惠政策,发挥知名企业的人才汇聚能力,制定鼓励、帮助本地信息技术企业到国家重点院校招收毕业生的政策措施。上述奖励和补贴的具体办法及标准,由市人事局会同市财政局、信息产业局共同制定。
  (二)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创业。坚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发展各种组织形式的市场主体,吸收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创业。放宽企业登记注册条件。简化连锁经营准入手续,实行连锁经营的现代信息服务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具备经营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时不受资金数额的限制。
  (三)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通过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带动现代信息服务市场发展。加快制订电子政务建设和服务规范,推动电子政务服务外包,推行电子政务建设代建制,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产品和服务实施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扩大对现代信息服务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范围。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建设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推进信用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引导和培育征信产品市场,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服务行业有序发展。推动现代信息服务业进入生活、家庭和社区,进一步开拓现代信息服务业市场。
  (四)认真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内信息通信、数字家庭、汽车电子等优势领域的相关技术标准制订,积极推动惠州市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或国际标准。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申请国内外专利。鼓励企业依法组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鼓励企业在国内外注册商标、创建品牌。鼓励数字内容创意企业登记著作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制假、贩假等违法行为。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