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信息传输业和互联网增值服务业实现总收入超过60亿元。
四、突出发展数字内容服务业
(一)数字媒体内容业。发展影视制作业,建设广播影视节目资源库,促进影视娱乐信息数字化。利用数字家庭服务平台,开发适合家庭和个人消费的数字音视频、数字多媒体、数字出版和移动电视产品,发展交互性多媒体内容服务业。大力发展面向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等公共文化领域的数字内容产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壮大网络文化产业。
(二)动漫与网络游戏产业。扶持本地企业发展动漫与网络游戏产业,培养动漫游戏创意师、设计师和工程师,提升动漫游戏原创能力。
(三)数字设计与文化创意产业。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产品外形外观设计、工业模型与模具设计等工业设计创意服务业。加快发展以包装设计、视觉传达、建筑装饰设计、广告和平面设计为主的视觉设计业。促进信息技术在文化传媒、新闻出版、工艺美术、咨询策划、广告会展、时尚消费、娱乐休闲等领域的应用,提升创意产品的质量和水平。
(四)数据库业。加快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宏观经济、专利等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资源数据库建设,加强基础信息资源的开放、互联和共享。加快信息资源采集、整理、加工和应用的产业化,推进商业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公益性信息资源增值服务,建设若干个全市性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和网络数据中心。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公文档案数字化工作,加快建设全市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建立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
到2010年,数字内容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
五、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产业
(一)做大做强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业。重点发展与我市电子制造业相关的系统集成、网络应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等,培养骨干企业,实现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成为现代信息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加快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推进项目咨询、监理、安全评测、培训、市场调查、征信服务等新兴信息服务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医药、汽车电子、音视频等行业的应用软件和嵌入式系统,大力发展文化、教育、金融、电子政务等领域的应用软件,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间件的发展。建立健全软件应用配套体系,积极培育软件消费和服务市场。到2010年,计算机服务与软件业争取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并推动建立、重点扶持3家~5家较大型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