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意见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意见
(惠府〔2008〕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意见》(粤府〔2007〕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的重要性
  现代信息服务业具有高增长、低消耗、低污染的特点。现代信息服务业的产业关联程度高,对生产和消费的拉动作用大,是当前发展速度最快、技术创新最活跃、增值效益较大的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先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有利于新兴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有利于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变,有利于服务业新的增长点的形成,对优化我市第三产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各县、区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发展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加快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自主创新和扩大开放为动力,以节能减排为目标,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为原则,以电子信息产业为支撑,着力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关联度的现代信息服务业,优化提升信息传输服务产业和互联网增值业务,重点发展数字内容创意产业,做大做强计算机软件和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推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现代信息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与互动,力争使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位居全省前列。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与因地制宜相结合。要针对我市信息服务业在地域和规模上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扬长避短,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实现有序协调发展。各县、区要结合当地资源和信息化建设情况,选择市场空间大、资源丰富、经济效益明显的信息服务业作为主导产业,重点扶持,突出特色。
  2.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政府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为现代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