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环境污染监督
环保、发改、工商、司法、监察、经贸、安监等7部门联合,连续第四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7年组织了4次集中检查活动,市政府对83个超标排污单位进行了通报,挂牌督办了56项污染问题,有力地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等“4个办法”,加强了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自2007年7月1日起,每10天对100家重点企业监察一次,每天对17家污水处理厂采样监测一次,以大频次大力度的方式强化对污染企业的监管,督促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和达标排放;组织实施了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54个,累计投资3413万元;启动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共对146家符合条件的重点排污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对15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督促落实治污、减排措施,推进污染治理工作。
5、环境监测
全面开展环境空气、水、噪声、生物和放射性等环境要素的监测工作,继续进行重点大型公共场所室内空气监测及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等工作;建立了环境质量月通报制度,定期向市区两级领导班子通报环境质量状况。市政府批准投资2500万元分三期(2007-2009年)进行全市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设备配备。其中一期建设资金539万元,主要用于空气污染事故的监测和采样。全面推进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全年共安装废气和废水自动监控设备106套并全部实现联网,为及时掌握全市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实现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向自动化、网络化、信息化的转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6、污染源普查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是一次重大的基础国情调查,按照国家要求,凡在我国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均属普查对象。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2007年,我市成立了市、区两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设立了相应的普查机构,全市共选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2600多人,并于2007年12月开始了污染源清查工作。
7、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及ISO14001认证
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批复同意青岛高新区市北新产业园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全市全年完成了39家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50个单位通过了ISO14001环境标准体系认证,新增7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完成12个新能源项目。我市累计已有232家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357家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50家企业成为循环经济试点企业。
8、国际合作与交流
环保国际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07年4月,温家宝总理访日期间,两国政府签署了《中日两国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合作的联合声明》,其中明确提出了“积极推广循环经济理念,建立和扩充青岛等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城市。”青岛被指定为唯一与日方合作共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城市。9月,胡绍军副市长代表我市,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日本国北九州市志贺幸弘副市长签署了两城市间循环型城市建设合作备忘录,为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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