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
(青岛市环保局 2008年6月18日)
一、综述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市政府批准了《青岛市“十一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对“十一五”期间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部署。
一年来,我市紧紧抓住筹办奥帆赛的重大历史机遇,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全面落实治污减排措施,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以奥运筹备促进城市发展,以城市发展完善奥运筹备,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2007年,全市环境保护投资达到76.25亿元。在经济总量和能源消耗快速增长的形势下,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实现双下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第八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饮用水源地、河流及近岸海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奥帆赛场水质整体状况良好;市区声环境质量处于较好状态;辐射环境质量维持在天然本底水平;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较上年削减16.14%、6.03%。
二、 空气环境
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
2007年,市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分别为0.097毫克/立方米、0.054毫克/立方米和0.026毫克/立方米,均低于国家二级标准限值,连续第八年稳定达标。与2006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持平,二氧化硫下降0.00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上升0.002毫克/立方米。
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2%,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其中空气质量Ⅰ级(优)天数47天,同比增加10天,Ⅱ级(良)天数286天,同比减少9天,Ⅲ级及以上天数32天,同比减少1天。Ⅱ级以上天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93.1%和6.9%,可吸入颗粒物仍是影响市区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污染在采暖期相对较重。
五市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分别在0.048~0.063毫克/立方米、0.020~0.024毫克/立方米、0.011~0.017毫克/立方米之间,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各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在95.1%?99.5%之间,其中即墨同比持平,莱西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其余三市均升高,升幅在0.3?1.4个百分点之间。
2、大气降水
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5.65,高于酸雨限值,降水酸度同比基本持平,酸雨频率为4.77%,同比下降2.7个百分点。除莱西市外,其它县级市未出现酸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