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惠府〔2008〕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指导我市服务业的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战略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发展相结合,坚持发展服务产业与强化公共服务相结合,坚持推进自主创新与深化改革开放相结合,坚持利用市场机制与加大政策支持相结合,不断提高服务业的专业化、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和现代化水平,实现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将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我市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使之布局更加合理,环境日益优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1. 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进一步增强。“十一五”期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快于全市GDP的增长速度,到2010年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增加值达到680亿元,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0%以上,服务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兴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服务业比重达到43%,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5%以上。
2. 将我市建设成为服务业区域性中心城市。通过加强资源集聚和提高配置能力,到2010年,使我市成为石化、电子、服装制鞋、农副产品等特色产品的区域性市场中心和展示中心,成为珠三角重要物流中心之一。到2015年,进一步成为华南地区区域性石化数码产业中心、商贸物流中心、特色农业中心和文化休闲旅游中心。
3. 服务业规划布局进一步合理完善。到2010年,逐步形成市、县(区)间产业层次分明、空间布局合理的服务业发展体系。根据我市各县、区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区位、要素特点和现有产业基础,选择不同的服务业重点发展方向。到2015年,惠州服务业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港、深、莞、惠经济圈优势互补的区域一体化服务业发展格局。
4. 服务业的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10年,基本形成服务业各类产业主体自由、平等、规范、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与国际规则相适应的服务业对外开放发展环境,形成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业发展新体制和新机制,服务业的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
5. 服务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到2015年,我市服务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形成方便快捷发达的陆海空立体交通网络系统,港口码头吞吐量显著增长,公路密度达到80公里/百平方公里,旅游设施更加完备,一批高星级宾馆饭店建成投入使用,一批大型专业化市场与展馆建成,全市信息化程度明显提高,教育科研的基础条件更加完善。
(三)战略思路。
从解决制约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条件因素出发,从服务业发展的市场载体、供给投入与运行环境入手,实施城市化、开放带动、改革创新3大战略,促进我市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
1. 城市化战略。服务业的发展需要一定的城市规模和人口的集聚。目前我市的城市化率远低于工业化水平,因此要加快我市的城市化进程,消除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的障碍,加快农业向非农产业、农业人口向非农人口的转移,推进农村人口和产业向城市集聚,扩大服务业发展的容量和空间,以城市化带动服务业的发展,到2010年城市化率达到74%以上,到2015年达到79%以上。坚持城市外延扩张和内涵提升并重,加快发展市中心城区,构建一主多副、功能互补的网络型、组团式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