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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马政[2008]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2008年8月15日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慈湖河全长26.13公里,流域面积126.64平方公里,是我市市区最长的长江支流。随着城市的发展,慈湖河已成为穿越市区的一条内河,担负着工农业用水、城市泄洪、城市景观等重要功能。慈湖河上游地区是我市重要的矿区,沿河两岸分布着一定面积的农田。该地区在输出大量矿产资源的同时,由于矿山的采选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水土流失、河道淤塞等问题日趋严重,部分沿岸农业生产不能正常进行,污染纠纷时有发生。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现就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整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立足点和出发点,按照“先上游后下游、先截污后整治、先配套后开发”的整治原则以及“高度重视、攻坚克难,统筹规划、综合整治,分工负责、分步实施,营造氛围、合力推进”的总体要求,强力推进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0年年底,通过对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破坏趋势得到明显遏制,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配套基础设施初步建成,河流水质达到农业用水及景观用水要求,涵蓄功能得到恢复。
  远期目标: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实现慈湖河流域开发科学有序、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良性循环、综合功能得到提升,使慈湖河成为具有开放式滨江山水形象的生态景观河道。
  二、近期工作任务
  2008年的工作任务:完成上游化工企业及采选矿企业的整治工作,严控污染物排入河流;开展上游河道清淤工作,制定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慈湖河上游小甸塘水系两侧50米范围内水土保持工程;完成岘山尾矿库、向硫矿塌陷区土地复垦工作;筹建集中式安全尾矿库,使选矿企业得到安全、有序发展;开展上游地表水初级处理厂的布局与建设设计工作。
  2009年的工作任务:继续开展河道治理工作,完成上游河道清淤、驳岸工程;完成小甸塘水系两侧50米范围内水土保持工程;做好关闭的采选场与尾矿堆放场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工作;东部污水处理厂和慈湖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完成设计并开工建设;采选矿企业的整治全面完成;南山矿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全面启动;完成慈湖河整体规划与景观建设规划;完成慈湖河沿岸土地利用规划报批工作。
  2010年的工作任务:河道治理工作全面完成;东部污水处理厂、慈湖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成并运行;水土保持与沿岸的绿化美化工程基本完成;沿河两岸的开发工作开始启动。
  三、八大整治工程
  针对慈湖河流域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近期以治理环境污染,整治河道、恢复河流涵蓄功能,以及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措施,抓好化工企业整治工程、采选矿企业整治工程、酸性渗出水治理工程、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改造工程、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与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及景观工程等八大工程建设,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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