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措施
1、对该接待而未接待或接访后又发生越级上访造成影响的案件,由信访处逐案查明原因,进行通报。
2、对上级交办和越级上访案件未安排领导接访的、应签订《信访承诺协议书》而未签订的,由市局监察室查实一起、通报一起、一督到底。
3、由监察支队(信访)在环保系统每月的行政例会上,通报各分局开展大接访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宣传引导
1、通过OA网或碧海蓝天网及时报道各分局在领导大接访过程中推进“事要解决”的做法、事例、经验。
2、对这期间到市以上上访案件,由监察支队(信访)列出名单在系统视频会议上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集中攻坚克难阶段(11月3日至11月23日)
(一)工作重点
1、对市以上交办的重信重访案件和越级上访案件,全部实行市局和分局领导包案处理,力争结案率达100%,结服率达90%以上。
2、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要集中时间、强化处理,力争彻底息诉罢访。
3、对需由党组(支部)会议研究处理或由主要领导出面解决的突出问题,由监察支队(信访)列出名单,抓紧安排集中研究处理。
4、对各类信访突出问题,要坚持多措并举,通过信访救助、社会救困等办法,灵活变通处理。
5、对既无政策可落实、又无实际问题可解决的,包案领导要面对面做过细的思想疏导工作;对坚持过高要求的缠访人员,要研究具体的稳控措施,坚决稳控在当地;对信访中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
(二)工作措施
1、为确保活动取得扎实的效果,市局领导将深入到各分局进行检查。市局分管领导将深入分管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2、监察支队(信访)将组织有关处、室,深入各分局,参与一些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研究处理和答复工作。
3、监察支队(信访)对市交办的重信重访案件和越级上访案件,深入分局,现场督办领导包案情况,问题处理情况及有效稳控情况等,并报市局领导。
4、在大接访活动中对信访缠访滋事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除按环保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向市信访局、市联席办报告。
(三)宣传引导
1、通过OA网或碧海蓝天网报道各分局在推进“事要解决”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攻坚克难的做法、事例、经验。
2、本阶段末,由监察支队(信访)在系统视频会议上通报情况。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24日至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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