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家和劳动力的素质。通过在大中专学校开设创业课程、创办“惠州市职业经理人学校”、在新闻媒体开设“创业心得”栏目、邀请专家举办创业专题讲座,以及加大财政投入,对参加各类创业培训教育的人员予以补贴等措施,加大对有创业意愿人员的创业培训和辅导力度,努力培育一支懂市场、会经营、善管理的民营企业家队伍。从2007年起,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根据实际培训人数分别由各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每年组织创业培训2000人以上,力争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30%以上;每年培训民营企业职业经理及中高层管理人员1000人以上。力争到2011年,全市入校参加培训的民营企业经理和创业人员总数达5000人次以上,使全市职业经理人队伍和素质有显著提高。全面落实《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粤农工办〔2008〕7号),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为主阵地,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好一户一技能计划,确保每个农村家庭都有一名以上有就业能力的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采取与培训机构合作、在产业转移园区建立培训基地、送教上门和远程培训等多种方式,灵活多样地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根据产业转移园用工需要,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增强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力争到2011年,新增转移本市农村劳动力15万人;转移前组织技能等级培训9万人,年均培训1.8万人,其中培训未能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1.2万人;培训后考取职业资格证书不低于80%,就业率不低于85%,一年内稳定就业率达80%以上;农村农动力在城镇就业以及向二、三产业转移成效显著,全市非农就业比重达到78%。
15、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促进全体干部干事业、成事业。认真组织实施县(区)党政正职责任考核制度和市直部门正职责任考核制度,全面探索推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探索建立有利于“人人勤奋工作、人人获得发展”的机关单位用人评价与激励制度;鼓励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树立远大志向,发挥各自聪明才智,投身全民创业大潮,努力成就创业理想。促进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领导水平,立足本职,胸怀大志,争先创优,不断进取,在惠州现代化建设大业中干一番事业、创一流业绩,有所作为,实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