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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要设置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等临床科室,预防接种室、妇女保健室、计划生育服务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教育室等预防保健科室及医技等辅助科室。配备基本诊疗、辅助检查、急救设施和药品、康复训练和理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消毒灭菌、资料信息网络等设备设施,并配备药房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设备设施。设置病床的,还要配备与之相应的病床单元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要设置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信息管理室等科室,并配置相应的基本设备,配备药房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社区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根据居民需要提供各类专项服务,并配备相应设备。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管理。按照卫生部的社区卫生信息技术有关规范和标准,建立符合我市区域卫生信息资源规划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平台,连接医院、社区和服务对象,对社区居民健康信息进行动态监控管理, 实现双向反馈、双向转诊和跟踪管理,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和就医指导,为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利用江门中医药学校及有关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科教育,积极为社区培训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同时,探索建立医学院校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习的制度。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按其公益性质核定的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原则上按照每万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和1名公共卫生医师。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暂按1:1的标准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的5%。

  完善全科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制订聘用办法。加强岗位培训,按照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体系要求,全面开展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工作。

  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吸引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对在社区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方面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倾斜。

  鼓励和组织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专业康复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有计划地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到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鼓励退休医护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其原单位要保持其离退休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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