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队伍,重点提高应对禽流感、外来危险性生物入侵和农作物病虫害等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8)加强海洋与渔业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基本应急知识和技术培训,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提高队伍应对海啸、风暴潮、赤潮等重大海洋灾害、渔业船舶水上事故以及水生生物病害的统一指挥高度和现场救援能力。
(9)加强价格监测人员队伍建设。广泛吸收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为兼职价格监测预警人员,建立一支专业和兼职结合的价格监测人员队伍,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
(1)推进核电、电力、公路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建设,按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
(2)通过经济和相关政策,积极推进矿山企业应急救护队伍建设,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急队伍建设。
(3)推进镇(街道)、学校、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
(4)推进镇(街道)、学校、重点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气象信息员和气象志愿者队伍建设。
4. 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各成员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加强对各市、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工作的机制;建立定期的应急案例分析研讨机制。
5. 大力发展应急志愿者队伍。
依托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义工联、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基层社区以及其他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到2010年达到每十万人中有100名应急志愿者;通过构筑社会参与平台和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逐步建立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服务机制,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科普宣教、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提高物资保障能力。
整合实物储备信息资源,调整储备品种和数量,合理选定储备方式,重点建立健全全市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运输及紧急配送体系,实现各类应急物资综合信息动态管理和共享,确保应急物资发挥最大效应。
1.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1)加强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根据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应急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形成以市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市(区)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支撑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2)依托我市的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市级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建立应急物资动态数据库。
(3)科学制订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标准,合理安排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建立定期检查、更新制度;建设重要应急物资紧急生产、加工能力储备,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储运设施,完善配送体系;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余缺调剂与调运机制。
(4)鼓励企业以现有资源代储应急物资,充分利用大型生产企业和商贸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库存,进一步整合已有的粮食、食糖、食盐等专项物资储备,同时建设必要的应急物资综合仓库,建立和健全市级物资储备系统;积极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建立大型企业常备应急物资的清单,以备紧急调剂之用。
2. 加强专业应急物资储备。
(1)加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以水利部门为主,抓紧建设市级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建立健全各市(区)防汛物资仓库,扩大防汛抗旱常备物资储备量,适当增加抢险新材料、新设备。交通部门配合做好抢险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保障工作。
(2)加强救济救灾物资储备。以民政部门为主,建立灾害救济物资储备覆盖供应体系,建设市级救灾救济物资储备仓库,坚持“化整为零、分级代储、保障供给”原则,搞好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各级粮食部门和食品公司配合做好灾区粮油和猪肉供应;市级医药储备部门配合做好灾区所需药品供应。
(3)加强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能力建设。以林业部门为主,加快市、市(区)两级森林防火、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增加森林火灾扑救机具、扑火工具运输车辆和森林防火运兵车辆的配置。
(4)加强农林牧渔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物资保障。以农业部门为主,针对农牧业有害生物,加强应急防控用农药、植保机械等物资的储备;以林业部门为主,针对林业有害生物,加强市、市(区)两级药剂药械的储备;增加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设备、交通设备、通讯设备、防护设备的配置;以渔业部门为主,针对水生生物病害,加强市、市(区)两级防治药物的储备。
(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物资保障。以安全监管部门为主,补充加强矿山应急救援装备,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提高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急救援与现场调查装备水平;非煤矿山方面,发挥各市(区)较大型非煤矿山设备作为专业救护基础,同时建立专项资金作为征用补偿费用;在危险化学品方面,提高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急救援与现场调查装备水平,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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