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事故灾难类: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得到有效遏制,救援能力明显提高;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5%,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1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48%;加大水上安全监管力度,水上人命救助成功率达到90%;企业排污造成的重特大环境事件降低20%。

  公共卫生事件类:做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镇(街道)医疗机构、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率均达到1OO%,接报后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及时率达到100%;市(区)、镇(街道)突发动物疫情报告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应急预备队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到位率提高到95%以上。

  社会事件类:信息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突发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事件逐渐减少,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重要金融业务系统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高,迅速有效处置金融突发事件;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基本能够应对。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信息与指挥系统。

  在以市长担任主任的市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以现有专业信息与指挥系统为基础,着力建设市、市(区)两级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

  1. 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2. 推进综合应急平台建设。

  (1)加快建设市级政府综合应急平台,按照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方案的统一规划,建设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包括系统支撑平台、信息交换平台、门户网站、综合呈现及调度子系统、信息报送子系统、公共预警信息发布子系统、资源管理子系统、电子沙盘推演子系统等),2008年前实现与省互通互联,实现应急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健全信息综合研判、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继续完善市应急指挥大厅功能,重点建设应急视频会议系统,做好专业应急指挥系统的视频接入工作。

  (2)各市(区)政府建设适用的应急平台,与地级以上市应急平台互通互联。

  3. 完善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

  (1)建设灾害应急救助信息与指挥系统,形成完整的市、市(区)两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建立灵敏高效的情报信息网络,拓宽情报信息搜集渠道。

  (2)建设三防会商系统和三防地理信息系统,形成全市的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综合应用系统。

  (3)建设水上事故应急救助与指挥系统,协调全市沿海、内河及封闭水域(包括风景园林、水库等水域)水上事故的抢险救助工作;成立江门海上搜救分中心,落实人员、设备、配置和完善相关制度。

  (4)建设全市各级卫生应急专业信息与指挥系统平台,实现对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应急协调指挥。

  (5)建设动物疫病疫情、植物有害生物、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信息与指挥系统,推进专业应急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6)建立统一的电力应急指挥体系,建立覆盖电网各级应急指挥的信息交互系统,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

  (7)加快地方金融机构重要金融业务系统及数据库的容灾备份系统建设。

  (8)完善公安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增强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和发布、共享能力;市区、各市(区)政府所在城镇要加强反恐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9)建设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通过建立移动通讯和GPS定位一体化的网络,对海上遇险渔船实施紧急救援和动态指挥,同时为海上作业渔船提供气象信息、渔汛预报、渔船导航与监控等信息。

  (10)建设地震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立地震现场与应急指挥中心联动系统,建立数字化现场灾害评估及数据汇集分析系统,建立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并与省防震减灾指挥系统联网。

  (11)建设安全生产应急专业信息与指挥平台,建立应急资源和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指挥通讯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统一应急协调指挥。

  (12)逐步建设森林防火、地质灾害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

  (13)建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专业信息与指挥系统平台,扩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系统的应急协调指挥功能。

  (14)进一步完善我市环保、信访、物价,以及能源、粮食等业务信息系统的应急处置功能。

  (二)深化应急预案建设。

  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预案动态管理,切实增强预案的实战性。

  1. 根据《江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实际,抓紧编制、修改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各市(区)、各有关单位、镇(街道)、村(居)委会、学校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力争在2008年底前完成预案编制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