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认识开展劳动保障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采访管理制度、政务信息报送等一系列制度。
(一)关于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省厅建立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向媒体介绍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情况和重大决策,回答记者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提问,履行发布消息、宣传政策、释疑解惑、澄清事实的职能。
(二)关于宣传采访管理制度。
新闻宣传采访工作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由厅宣传工作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具体组织实施。厅属各处室、各单位要及时为新闻宣传提供有关文字及影像资料,落实接待记者采访的相关事宜。新闻单位对本厅的采访实行预约制,采取事先向宣传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采访申请的方式,由宣传工作办公室先审核并商相关单位同意后安排采访。
(三)关于政务信息报送制度。
全省劳动保障政务信息工作由厅办公室(厅宣传工作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各市和厅属各处室、各单位应及时向省厅办公室(厅宣传工作办公室)提供本地区、本条线的政务信息线索或根据要求提供信息稿件,结合本地区和条线工作的实际状况,反映重要工作动态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厅属各处室、各单位提供的信息线索或稿件,应由处室、单位负责人核签后,送厅办公室(厅宣传工作办公室)选用。厅属各处室、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厅办信息反映条线工作情况,一般不再另行编发其他简报。为保证政务信息渠道畅通,各市和厅属各处室、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
五、加强劳动保障宣传阵地建设
劳动保障宣传阵地是开展劳动保障宣传的依托和基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强化阵地意识,提高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各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省厅重点以两个内部报刊、一个门户网站、一个服务特号为载体,加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阵地建设,切实发挥劳动保障系统自办媒体的主导作用。
(一)整合厅内部资源,办好《江苏劳动保障(内刊)》和《江苏工人报〈劳动保障〉专刊》。《江苏劳动保障(内刊)》作为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对外宣传的重要载体,全面报道党委政府对劳动保障的重大部署、全省劳动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创新创优的典型经验。各地和厅属各处室、各单位要将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及工作推进中的创新举措等,及时形成文字、影像材料报送厅宣传工作办公室。同时整合厅现有的各类自办报纸,各条线的专项及专题工作的宣传,可作为专版内容统一在《江苏劳动保障》上刊登,从明年起不再单独刊印发行条线专项工作的报纸。
(二)办好劳动保障系统门户网站。把劳动保障网站建设成为全系统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与服务对象沟通互动的桥梁纽带,为广大公众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逐步完善网上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在网上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加强政策法规库的动态维护,保证政策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进一步拓展网站信息的深度和广度,各地和厅属各处室、各单位要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安排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题报道,开展包括政策咨询在线直播、新闻发布会直播等内容的网上直播活动,使社会公众全面深入地了解劳动保障的工作内容和重点,理解和掌握劳动保障政策,在保障人民群众重要事项知情权的同时掌握舆论导向主动权。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对劳动保障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经办服务等办事项目进行整合,提供在线查询、在线申报、在线办事、网上下载等各类在线服务。横向整合全厅信息资源和各项网上服务内容,一个窗口对外;纵向整合全省劳动保障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形成全省各地劳动保障网站互联互通的网站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