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农工办[2008]4号)
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工作要点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2008年我省农民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全面落实国务院5号和省政府162号文件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继续以解决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巩固扩展10件实事成果,着力推进10项制度长效机制建设,积极稳妥、全面有序地推进农民工工作,使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尊重和保障,努力开创农民工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一)继续推进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建设。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尽快出台《江苏省欠薪保障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各项权益。
(二)进一步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偏低的问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相关因素,及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动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与其他职工同工同酬。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或区域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继续以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为重点,以工资支付、工作时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主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力争基本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对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延长劳动时间、克扣加班工资、拒不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的规定等方式变相降低农民工工资水平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