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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朱志明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朱志明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鲁政任〔2008〕43号)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朱志明为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

  免去:
  朱志明的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服务业办公室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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