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市、县级人民政府编制并实施,规划期从2006年至2020年,通过中期评估进行滚动调整。
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开展规划前期研究、分析评价国土空间、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等。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我市要积极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一)前期研究
主体功能区规划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必须深入开展规划的前期研究,为科学编制规划打好坚实基础。
1.基础空间信息数据库。以全区地理信息系统(GIS)为平台,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湿地,以及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等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建立集空间数据、遥感数据、经济社会数据于一体的遥感图像、地形模型、水系、交通网络等空间数据库集成系统。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完成。
2.指标体系研究和测算。包括收集整理全市及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资料,对主体功能区的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赋值、分类标准等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研究,形成规范、简洁、易操作的主体功能区区划指标体系。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建规委、交通局、水利局、人口计生委、环保局、统计局等部门完成。
3.建立各类规划资料数据库。收集整理全市各类空间规划资料,如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等,相应建立主体功能区规划资料数据库。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建规委、环保局等部门完成。
4.土地资源承载能力分析研究。一是分析评价市、县级行政区可利用土地资源状况,包括可利用土地资源的数量结构、质量特征和空间分布,以及未来可利用土地资源潜力等;二是编制适宜建设用地、已有建设用地的评价图和基本农田分布图。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建规委、水利局、农业局、环保局、林业局等部门完成。
5.自然灾害危险性分析研究。一是分析评价市、县级行政区的自然灾害危险性;二是编制自然灾害危险性评价图。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水利局、林业局、气象局、地震局等部门完成。
6.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研究。一是分析评价市、县级行政区可利用水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不同区域的水资源丰度及结构特征,以及未来可利用水资源潜力;二是编制可利用水资源评价图。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局、环保局、气象局等部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