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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基础

分值

考评方法(考评规则)

责任部门

备注

政务公开工作

综合考评

按要求及时做好省、市政务公开政策咨询件解答工作。

2

完成计满分;未做好解答工作的一次扣1分,此项最高扣2分。

政务公开办、局属各单位

  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和监督机制,制定监督和考评办法。

4

完成计满分;未完成的每项扣2分。

政务公开办

通过社会评议、问卷调查等形式,定期对本部门及直属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设立监督举报渠道。

局办公室

公开结果真实、可信,没有被群众投诉,决策没有出现严重失误;部门及工作人员没有出现严重的行政过错;没有因政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群众对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满意。

6

完成计满分;未完的每项扣2分,此项最高扣6分。

局属各单位

  按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上报信息质量好。

加分项

被国家采用的信息每篇加1分;被省、市政务公开简报采用的信息,大稿件每篇加0.5分,简讯每篇加0.2分。同一份信息多次被采用的,按最高分计算,不累计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政务公开办、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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