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内容
| 考评标准
| 基础
分值
| 考评方法(考评规则)
| 责任部门
| 备注
|
政务公开工作
综合考评
|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列的第十四、二十条至二十八条
内容,制定依申请公开流程和办法,并向社会公开。
| 5
| 未制定流程和办法的各扣2分;
| 政务公开办
|
|
未按规定要求做好告知工作的扣1分。
| 局属各单位
|
|
规范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做好《百姓办事通》和《政务公开手册》的编制工作。
| 8
| 未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各扣2分;未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的扣2分;未编制《百姓办事通》和《政务公开手册》的各扣1分。
| 政务公开办、局属各单位
|
|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政务公开网站并与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对接,及时更新网站栏目信息,公开信息内容。
| 5
| 未建立网站的扣2分;未与市网对接的扣1分;不及时更新网站栏目信息的扣2分。
| 就业局信息中心、政务公开办
|
|
设立政务信息电子触摸屏、电子信息屏、信息公告栏、展示板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
| 5
| 未按要求设立触摸屏的扣3分;除触摸屏外没有设立其他载体的扣2分。
| 机关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
|
|
按要求确保“114公民政务咨询热线”及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值班电话畅通。
|
5
| 按要求完成的计满分;未按要求完成的一项(次)扣0.5分,此项最高扣5分。
| 局属各单位
|
|
设立政府信息查询室,信息资料齐全,更新及时,并配备相应得设施、设备,按时向社会开放。
|
5
| 未按要求设立信息查询室的扣3分;没有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信息资料不全,未及时更新和按时开放的每小项各扣1分,最高扣2分。
| 政务公开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