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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基础

分值

考评方法(考评规则)

责任部门

备注

政务公开工作

综合考评

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列第十一十三条规定的公开信息内容;公开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咨询和投诉途径、办法和处理结果等信息;公开本部门年度工作报告、重大决策、决定和部署、规划计划、政务动态等部门

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收费、公务消费、重大投资工程预决算、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开重大项目开行贷款、地铁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干部人事任免,考核奖惩等事项;及时公开信息内容。

12

所列公开内容全部公开的计满分;公开不全的每一小项扣●分,此项最高扣 l2分。

养老保险公开信息

养老保险处

医疗保险公开信息

医疗保险处

生育保险公开信息

医疗保险处

失业保险公开信息

失业保险处

工伤保险公开信息

工伤保险处

规划工资公开信息

规划工资处

劳动监察公开信息

劳动监察处

基金监督公开信息

基金监督处

劳动就业公开信息

劳动就业处

就业服务公开信息

就业服务局

职业技能公开信息

职业技能开发处

劳动仲裁公开信息

劳动仲裁处

政风行风公开信息

机关党委

财政公开信息

核算中心

人事公开信息

人事处

政策法规公开信息

法规处

养老经办业务公开信息

养老中心

医保经办业务公开信息

医保中心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及直属单位发

布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应公开的其他无密级文件;公开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8

按规定主动公开信息计满分;未及时公开或应主动公开而未公开的一次扣●分,此项最高扣8分。

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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