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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13项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基础

分值

考评方法(考评规则)

责任部门

备注

政务公开工作

综合考评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列的第十四二十条二十八条

内容,制定依申请公开流程和办法,并向社会公开。

5

未制定流程和办法的各扣2分;

政务公开办

未按规定要求做好告知工作的扣1分。

局属各单位

规范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做好《百姓办事通》和《政务公开手册》的编制工作。

8

未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各扣2分;未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的扣2分;未编制《百姓办事通》和《政务公开手册》的各扣1分。

政务公开办、局属各单位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政务公开网站并与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对接,及时更新网站栏目信息,公开信息内容。

5

未建立网站的扣2分;未与市网对接的扣1分;不及时更新网站栏目信息的扣2分。

就业局信息中心、政务公开办

设立政务信息电子触摸屏、电子信息屏、信息公告栏、展示板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

5

未按要求设立触摸屏的扣3分;除触摸屏外没有设立其他载体的扣2分。

机关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

按要求确保“114公民政务咨询热线”及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值班电话畅通。

5

按要求完成的计满分;未按要求完成的一项(次)扣0.5分,此项最高扣5分。

局属各单位

设立政府信息查询室,信息资料齐全,更新及时,并配备相应得设施、设备,按时向社会开放。

5

未按要求设立信息查询室的扣3分;没有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信息资料不全,未及时更新和按时开放的每小项各扣1分,最高扣2分。

政务公开办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基础

分值

考评方法(考评规则)

责任部门

备注

政务公开工作

综合考评

  积极配合做好“关注民生,走进社区”活动现场解答和办理工作。

3

按要求完成的计满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政务公开办、局属各单位

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减少和规范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限;审批事项进厅率达到100%。

3

达到要求的计满分;未达到要求的前两项每项扣1分;进厅率每降低0.2%扣0.5分,最高1分。

审批办

只考核有此项工作的部门。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社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重大事项内容,广泛听取社会意见。

3

完成计满分;未利用公开形式向社会广泛告知和听取意见的不得分。

政务公开办、  局办公室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配合做好视频节目、电台广播、电视专题、报刊专栏等政务公开宣传工作。

4

完成计满分;未配合做好一次宣传工作扣1分,此项最高扣4分。

政务公开办、  局办公室

设信息联络员,按时限要求及时报送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动态信息。

3

未设联络员的扣1分;未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的一次扣0.5分,此项最高扣2分。

政务公开办、局属各单位

  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保质保量完成市政务公开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5

完成计满分,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扣2分,此项最高扣5分。

政务公开办、局属各单位

围绕“政务公开日”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主要领导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及时上报活动信息。

5

完成计满分;未完成的每项扣1分

政务公开办、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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