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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第三届社会参与江河增殖放流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第三届社会参与江河增殖放流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府办[2008]42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第三届社会参与江河增殖放流活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农业局反映。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清远市第三届社会参与江河增殖放流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加大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让北江母亲河休养生息,恢复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绿色经济强市的目标。我市开展以“增强资源再生能力,构建清远绿色江河渔业,创建广州后花园“为主题的清远市第三届社会参与江河增殖放流活动,并制定以下方案:
  一、主办单位:清远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清远市农业局、广东省渔政总队清远支队。
  协办单位:清远市总工会、共青团清远市委、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清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清远市旅游局、市工商联。
  二、活动的时间、步骤
  活动时间:2008年7月上旬,其中:5-6月为宣传发动阶段,6月-7月10日为认捐阶段。7月11日至7月13日为放流鱼苗准备阶段。7月中旬为放流阶段、举办放流启动仪式,并邀请珠江渔业委员会、南海区渔政局、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广东省渔政总队以及市直有关单位,认捐2000元以上的企业领导和社会人士参加。
  三、活动目标
  通过组织发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认捐放流种苗或认捐款,结合政府投资引导,使我市2008年江河增殖放流各类鱼苗1000万尾,其中政府投资放流鱼苗800万尾、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共计认捐200万尾以上,促进江河渔业资源生产力迅速恢复。
  四、认捐的原则,方式及放流现场安排
  (一)认捐原则
  实行自愿认捐,认捐2000元以上的单位、企业或认捐300元以上的个人,我们将在《清远日报》上登报鸣谢。
  (二)认捐方式
  认捐的单位、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前往以下认捐点办理认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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