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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粮食工作四项考评指标达标情况
考核周期内每年粮食工作考评均达标(20分),一次批评(0分),两次批评或一次以上警告(-20分)。
市农业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和市农发行
小计(满分20分)
三、粮食流通管理情况
(一)制订实施粮食流通政府规范性文件(3分)。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
(二)粮食价格平稳,没有出现粮价暴涨(4分)。
市物价局
(三)规范管理与监督粮食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4分)。
市工商局
(四)依法监管粮油食品加工质量,没有发生重大粮油质量安全事故(4分)。
市质监局
(五)做好粮食收购企业入市资格审核工作(2分)。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会同市工商局
(六)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1分),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实现盈利(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