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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创建内容
  (一)推广优良品种。结合示范县建设,大力推广粮食作物高产创建主导品种;将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与良种推广补贴相结合,采取专家论证推介和统一供种等形式,使示范点良种覆盖率达到100%。重点推广以超级稻为主的高产优质水稻品种,包括:天优122、培杂秦丰、华优86、博优998、博II优15、华优665、五优380、天丰优3550、万金优133等。
  (二)全面应用高产配套栽培技术。示范区生产要从各个环节抓起,采用塑料软盘育秧,培育壮秧;秧龄4片叶时及时抛秧,每亩抛插1.7-1.8万科;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根据土壤养分状况和目标产量对养分的需求,制定最佳施肥方案,按照“前重、中控、后轻”的要求合理施肥;开展病虫鼠螺草害的综合防治工作,统一组织毒杀田鼠和福寿螺,及时施用除草剂,监测病虫害发生趋势,选用低毒高效的适用农药,落实好防虫治病的技术措施。
  (三)推进机械化生产。在示范区内全面推广机械化生产,包括机械化犁耙田、机械化插秧、机械化收割等,促进农机和农艺有机结合,提高粮食生产作业效率和种植效益,建立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
  (四)建设现代标准农田。各地在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中,要结合省人大议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基本农田整治、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等现代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强示范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使基本农田达到“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产出高”的标准,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目前,省、市都均部署了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会议,明确工作方案,布置各项工作。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相应制定和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广泛宣传发动,推动工作开展。
  (二)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结合早晚造生产情况,选择示范点和主推品种。按照高产栽培技术要求,制定符合当地条件的高产栽培技术规程,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加强田间管理,举办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培训班,组织现场观摩和交流。各级要做好生产日志,记录生产过程和主要的生产管理技术措施。
  (三)测产验收。根据早晚造生长周期,我市分别在6月-7月和11月进行两次测产验收评估工作。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示范点生产基本情况开展自测和预估。水稻、玉米在成熟前15~20天进行理论测产。市农业局对高产创建示范点自测和预估的结果进行汇总、排序,组织专家进行复测,将复测情况报告省农业厅,并在示范点作物收获前10天推荐1~2个示范点申请省级抽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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