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府办〔2008〕50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施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农业局反映。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清远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全市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2008年我市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为切实做好全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有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农业生产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效稳定粮食面积;突出优势产区,兼顾非主产区,主攻单产,提高品质,节本增效;树立典型,辐射带动,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带动粮食单产大幅度提高,确保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2008年,全市重点建设清新县和连州市两个省级高产创建活动示范县(市)。每个示范县(市)选取一个示范点,示范面积5000亩。争取示范点粮食单产有较大提高,实现水稻亩产550公斤,辐射带动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示范县单个粮食作物总产量较前三年平均增长5%以上。其余各县(市、区)自办一个2000亩以上的的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示范点,参照省级示范点的要求,提高粮食产量。
二、工作原则
(一)三级联动,以县为主。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以县为主体,具体落实省、市、县三级共同推动。
(二)突出优势,科学选点。以粮食主产县和重点项目县为载体建设示范点,粮食生产比较优势;选取的示范点以行政村为单位,生产规模连片面积应达到333.33公顷以上。
(三)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加强粮食高产创建考核评估、测产验收和示范点建设规范管理工作,细化县级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推动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有序展开。
(四)整合资源,合力推进。整合各类支农惠农政策和农业资源,科技先行,部门协作,积极吸纳农业科研、教学、推广专业人才,增强粮食高产创建科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