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工业园外资企业的审批、管理及招商引资工作。
9、市民宗局
整理汇编国家、省对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负责与省民宗委联系沟通,配合做好民族工业园申报审批工作。
10、市委台办、市外事侨务局
负责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做好台湾工业园申报审批工作。
11、清远供电局、市广播电视台、中国电信清远分公司、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协助市规划局编制涉及的电网、电讯网、电视网、供水网的规划,并组织以上管网权属单位将管网建设到工业园企业内,满足企业生产生活的需要。
12、市公安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以上四个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协助创建各工业园区的工作。
五、利用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专责小组
(一)成员名单
组长:吴素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涂善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朱新贵(市林业局副局长)
郭韶清(市农业局副局长)
朱昭斌(市财政局副局长)
梁伟东(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宪明(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 汉(市审计局副局长)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项目立项、设计审批工作,并组织对项目的验收,联合市农业和林业部门确认所补充的耕地;通过建立台帐对全市补充耕地指标进行登记管理。
2、市财政局
做好使用市级财政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和预算审批;按规定落实和监督项目财政资金,转拨补充耕地补助资金。
3、市农业局
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和项目验收工作,并对补充耕地的质量进行把关;指导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抓好补充耕地的有效利用。
4、市林业局
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和项目验收工作。
5、市水利局
做好项目立项涉及山塘、水库的规划设计审批和组织验收工作。
6、市监察局
对重大项目实施过程实行行政监察。
7、市审计局
按照《
审计法》规定的职能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六、设立出口加工区工作专责小组
(一)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