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球(市公安局副局长)
钟艳屏(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唐玉娟(市科技信息局副局长)
陈 慧(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王灿明(市建设局副局长)
朱 磊(市规划局副局长)
涂善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成均(市委政研室副调研员)
黄 翼(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马 竞(市交通局副局长)
黄羽璇(市公路局副局长)
房文华(市民宗局副局长)
李司俭(市委台办副主任)
房秀华(市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王为民(市国税局副局长)
杨剑文(市地税局税政科科长)
林立科(中国电信清远分公司网发部总经理)
刘伟辉(清远供电局副局长)
冯小华(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陈少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市经贸局
组织协调各部门做好园区的申报工作;指导编写工业园区申报材料、拟定工业园申请报告;负责与省经贸委联系沟通;从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节能降耗等方面提出园区建设和发展意见。
2、清远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成立管理机构;负责工业园区的征地、拆迁和协调工作,解决工业罗区涉及的农村、农民民事纠纷问题;制定工业园的评价意见和利益共同体方案;参与和配合各工业园区的规划和评审。
3、市国土资源局
提供清远市土地使用的相关规划及工业园的土地使用规划要求;负责调整规划、选址论证,落实工业园用地;提供各工业园区的规划用地平面图和地形图电子文件;指导各工业园的土地报批、办证工作。
4、市规划局
指导修编《工业园总体规划》、《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清远市总体规划及各工业园所在区域的规划要点。
5、市环保局
修编《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组织专家评审;加强与省环保局的沟通,争取环评报告通过评审。
6、市发展和改革局
指导修编《工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定工业园产业定位、发展模式和发展目标。
7、市交通局、市公路局
负责将工业园道路列入省相关等级公路的建设范畴,争取山区道路建设补贴,并按照路网规划组织实施园区道路建设。协助规划部门编制工业园的路网规划。
8、市外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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