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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劳动转移工作专责小组、落实竞争性财政支持专责小组、园区建设融资工作专责小组、园区建设工作专责小组、利用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专责小组和设立出口加工区工作专责小组成员名单和单位职责以及主要工作制度的通知

      林金球(市公安局副局长)
      钟艳屏(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唐玉娟(市科技信息局副局长)
      陈 慧(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王灿明(市建设局副局长)
      朱 磊(市规划局副局长)
      涂善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成均(市委政研室副调研员)
      黄 翼(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马 竞(市交通局副局长)
      黄羽璇(市公路局副局长)
      房文华(市民宗局副局长)
      李司俭(市委台办副主任)
      房秀华(市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王为民(市国税局副局长)
      杨剑文(市地税局税政科科长)
      林立科(中国电信清远分公司网发部总经理)
      刘伟辉(清远供电局副局长)
      冯小华(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陈少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市经贸局
  组织协调各部门做好园区的申报工作;指导编写工业园区申报材料、拟定工业园申请报告;负责与省经贸委联系沟通;从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节能降耗等方面提出园区建设和发展意见。
  2、清远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成立管理机构;负责工业园区的征地、拆迁和协调工作,解决工业罗区涉及的农村、农民民事纠纷问题;制定工业园的评价意见和利益共同体方案;参与和配合各工业园区的规划和评审。
  3、市国土资源局
  提供清远市土地使用的相关规划及工业园的土地使用规划要求;负责调整规划、选址论证,落实工业园用地;提供各工业园区的规划用地平面图和地形图电子文件;指导各工业园的土地报批、办证工作。
  4、市规划局
  指导修编《工业园总体规划》、《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清远市总体规划及各工业园所在区域的规划要点。
  5、市环保局
  修编《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组织专家评审;加强与省环保局的沟通,争取环评报告通过评审。
  6、市发展和改革局
  指导修编《工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定工业园产业定位、发展模式和发展目标。
  7、市交通局、市公路局
  负责将工业园道路列入省相关等级公路的建设范畴,争取山区道路建设补贴,并按照路网规划组织实施园区道路建设。协助规划部门编制工业园的路网规划。
  8、市外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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