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市规划局
负责落实园区与当地城乡规划衔接情况,园区规划纳入当地城乡规划的管理情况。
10、市委政研室
负责具体拟定清远、佛山两地市政府签订重点扶持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11、市环保局
负责落实园区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落实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措施。
12、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负责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建设资金的筹集以及筹集资金的各项工作。
13、市劳动保障局
负责统计园区中累计吸纳本省、本市劳动力情况;预测三年内园区用工总量、吸纳本省劳动力及本地(所在地地级市)农村劳动力的比例。
14、市委宣传部、市电视台
做好省示范性工业园专家评审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制作相关录像资料,策划演讲和答辩,向上级媒体提供宣传工业园区的刊播资料。
三、园区建设融资工作专责小组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李惠成(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谭志坚(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谭 霖(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志雄(中国银监会清远监管分局副局长)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全面统筹、协调产业转移园区金融服务工作;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小组工作情况;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小组工作情况。
2、市发展和改革局
做好产业转移园区服务工作;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产业转移园区的建设和项目投向的有关情况。
3、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
协调做好产业转移园区金融服务工作;制定金融机构对产业转移园区信贷投向的指导意见;制定金融机构向产业转移园区提供信贷支持的评价机制;防范和化解产业转移园区的金融风险。
4、中国银监会清远监管分局
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时做好银行业和金融机构的指导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和项目给予信贷支持,为产业转移园区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和结算服务。
四、园区建设工作专责小组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利国振(市经贸局局长)
成 员:王甜田(清远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谭志坚(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