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球(市财政局局长)
利国振(市经贸局局长)
成 员:王开全(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
谭志坚(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涂善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曾汉波(市科技信息局局长)
陈 慧(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朱 磊(市规划局副局长)
何国雄(市环保局局长)
冯小华(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张展辉(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杨德银(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江 凌(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二)成员单位职责
1、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全面统筹和组织编写申报材料的工作,形成《申报全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报告》初稿,并提交市政府审定。
2、市政府办公室
把好申报材料终审关,负责《申报全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报告》的综合、定稿工作。
3、市财政局
负责制定园区计划投资总额及资金筹措方案;双方政府资金投向、年度计划及预期效果;省竞争性财政扶持资金及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计划,预测资金放大倍数及预期效果。
4、市经贸局
统筹、指导、协调、服务申报各项工作;加强与省经贸委、佛山市经贸局等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申报动态,争取最大的支持和配合;指导、协助修订《申报全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报告》;以两地政府名义拟定申报全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园请示报告;与佛山市经贸局商洽申报事宜,达成共识,并负责以两地政府名义向省经贸委申报的材料。
5、市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编制园区发展总体规划,拟定园区在地级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园区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作用;园区对周边地区辐射带动作用和对全省的示范作用。
6、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落实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储备情况;制定土地供给潜力和保证园区建设及发展的土地供给具体措施(包括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7、市科技信息局
按职能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区竞标工作。
8、市外经贸局
负责协助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做好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区招商引资计划及产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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