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阶段:(9月1日至9月25日)
1、9月3日至9月10日。市区开展灭鼠、灭蝇统一行动。
2、9月10日至9月15日,各职能单位组织开展自查,各督导组实施督查指导,要对照省标准记分表找出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3、9月15日至9月20日,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对照《2008年广东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进行认真整改。
(三)验收阶段:(9月25日至30日)
市政府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四)完善各项迎检工作阶段:(10月1日至10月5日)
落实迎检具体筹备工作:
1、各督导组确定被检查单位及检查路线(各督导组在省检时,为导检组),被检查单位及检查路线资料交市爱卫会办公室。
2、确定车辆安排、检查路线、检查团游览市区路线。
3、确定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汇报、通报会会场和参会人员。
4、确定检查团人员食宿、活动安排,导检人员就餐安排等。
5、省检前一天组织开展市区卫生清洁大行动活动。
五、迎检工作要求
(一)突出整治重点和难点。对“六乱”现象、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内街小巷、集贸市场以及周边环境卫生、垃圾的收集、卫生死角的整治等城市卫生突出问题,市直、清城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彻底整治好。
(二)切实加强市区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市直各单位,分别做好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整治工作。清城区政府要组织落实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的各项迎检工作,对辖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评比,狠抓卫生死角的整治和“门前三包”工作的落实,确保市区环境卫生整洁。
(三)今年城市卫生检查与灭鼠、灭蝇达标复查同时进行,市区除四害工作是检查的重点项目。各级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好市区灭鼠、灭蝇统一行动工作。为确保安全和灭效,灭鼠均统一使用市除四害技术服务站配制的慢性灭鼠药(市除四害技术服务站地址:市区松岗路8号,联系电话:3313031,3312042)。市除四害技术服务站要在9月1日至9月3日,分别在市机关三号楼大堂和市区松岗路8号(即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点售药。各单位在全面投药灭鼠的基础上,及时彻底清理死鼠,清理鼠粪、鼠咬痕、鼠道等鼠迹,全面堵塞鼠洞;对重点场所(农贸市场及周边,垃圾收集点、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垃圾车、垃圾处理场、公厕,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加工(销售)单位,饮食业单位等苍蝇孳生和活动的场所)喷洒菊酯类或有机磷药物灭蝇,清除蝇类孳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