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公布2008年公物拍卖企业名单的通知
(青国资事业〔2008〕6号)
各拍卖企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青政办发〔2004〕74号)的文件规定,我委对拍卖企业审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确定36家拍卖企业为青岛市2008年度公物拍卖企业。名单如下:
青岛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青岛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益亨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诚舜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金手槌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公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振伟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世诚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泽润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中和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银锋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金海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融联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华信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大地拍卖有限公司
山东国储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德昶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市惠利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中仁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东泰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腾飞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奥可森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汇通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金鑫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华凯拍卖有限公司
山东中钢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宝成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同声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邦博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金诺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鑫海拍卖有限公司
青岛迪赛拍卖有限公司
山东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以上机构公物拍卖的资格有效日期自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1日。公物拍卖企业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报告公物拍卖情况和拍卖师变动情况,按时准确的上报拍卖企业季度报表(作为下一年度考核认定的重要内容)。对在公物拍卖执业行为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委将查实并撤消其公物拍卖资格。
未获得2008年公物拍卖资格的拍卖企业不得从事公物拍卖业务,特殊情况应由青岛市国资委认定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