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六)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九条 年度业绩考核包括经营绩效考核与主要工作考核,基本分各为100分。
第十条 经营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
(一)基本指标包括年度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总资产报酬率。
1.年度净利润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净利润(不含少数股东损益)。对通过变卖企业主业优质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以及未按规定报经批准,增加辅业投资取得的收益,予以扣除。
2.净资产收益率是指企业考核当期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100%
平均净资产=(年初所有者权益+年末所有者权益)÷2
其中:净资产中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净利润中不含少数股东损益。
3.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年末国有资本同年初国有资本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影响后的年末国有资本÷年初国有资本×100%
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依据《
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9号)审核确认。
4.总资产报酬率是指企业息税前利润同平均资产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报酬率=息税前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平均资产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
(二)对于亏损企业或资不抵债企业,经营绩效考核的基本指标为年度利润总额、总资产报酬率、总资产增长率、总资产周转率。
1.年度利润总额。年度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亏损企业减亏额视同实现利润。其中,对通过变卖企业主业优质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及未按规定报经批准,增加辅业投资取得的收益,予以扣除。
2.总资产增长率是指考核期内总资产增长额同年初资产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增长率= 考核期内总资产增长额÷年初资产总额×100%
考核期内总资产增长额=年末资产总额-年初资产总额
3. 总资产周转率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同平均资产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100%